关于“****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及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新会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一)、“施工业绩”原文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担任施工任务,承接过类似旧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模式实施的项目且合同总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担任施工任务,承接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模式实施的项目且合同总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二)、“设计业绩”原文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担任设计任务,承接过类似旧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模式实施的项目且合同总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分,最高得*分。” 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担任设计任务,承接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模式实施的项目且合同总造价****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三)、“项目管理机构”原文中: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 由施工方提供): (*)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 分;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分。具有多个职称的,按专业最高职称计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现修改为:“*、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 由施工方提供):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 由施工方提供): 同时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市政类或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分。 现修改为:“*、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 由施工方提供):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分。”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