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配餐中心干调招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内容:河南省许昌监狱配餐中心干调招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监狱配餐中心用干调(花生米、食盐、酱油、味精、十三香、酵母、陈醋、料酒等干调)。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豫政采(*)********-* |
见公告第二项 |
郑州四季优选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物流城调味品市场A**区*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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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李尚武、刘全峰、薛玉珠、杨喜梅、杨柳(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 号文、发改办价格【****】*** 号文、发改价格【****】*** 号文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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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中标供应商总得分:**.**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 |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中原路与东鹏街交叉口向西***米路北 |
联系人:杜老师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中华大厦**、**层 |
联系人: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