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公资证(A****)******号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招标人(采购人) | 贵州燃气(集团)天然气支线管道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遵义新舟至和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遵义市天然气高压环网一期工程) |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 | 项目编号 | E**************DZ***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人(供应商) | 贵州鸿巨燃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公告时间 | ****-**-** | ||||
公示时间 | ****-**-** | ||||
成交结果 | *********.**元 |
发证单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是该项目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