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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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后勤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项目概况:本项目一个包,采购食材供应商及配送服务商一名。*.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禽类、鱼类、蛋类、粮油、点心类、调味品、干货类、小食品类、饮品类等类别。*.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猪肉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需满足的要求:*.配送的蔬菜水果、冷鲜猪肉类、鱼类、禽蛋类的农药残留值等须等于或低于国家允许的标准范围以内。采购人有权在每批次提供的食材随机抽样到法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收货环节标准:投标人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在配送前一日收到采购人下的配送订单后,按每天约定的时间配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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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