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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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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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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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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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个别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龙马风能装备公司擅自停用VOCs治理设施,华强供热公司、仁中生物科技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自****年安装以来未验收,监测数据未按规定上传。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安装、运行在线监控设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
整改措施 |
*.****年*月底前,对龙马风能装备公司、华强供热公司、仁中生物科技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调查属实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年**月底前,全面摸排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督促各排污单位按技术规范安装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并完成设备验收,按规定上传监测数据。 *.各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每年要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
? 完成情况 |
*.****年*月、**月通辽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次到龙马公司检查,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依法对华强公司烟气总排口自动在线设施未联网问题进行立案,罚款*万元。仁中公司废气、废水自动监控均已联网且完成自主验收。 *.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摸排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要求,部署推进工作。 *.各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年以来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家次,并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将各旗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报送情况作为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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