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饮马河打渔山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饮马河打渔山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葫芦岛市连山区饮马河打渔山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饮马河打渔山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饮马河打渔山段河道;
*.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招标范围:干流左岸堤防堤身填筑****米,新建饮马河节制闸一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资总额:***.*万元;
*.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二、投标保证金:*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履约能力;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B证。
*.具有AA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一区*-*)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打渔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绍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一区*-*
联 系 人:穆洪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