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年秋-****年春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投标文件格式中“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中*.*一般资格审查中序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标准和要求中列明的为准。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开江县教育局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凤凰大道***号新天地*号写字楼*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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