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太平一路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太平一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中“预付款保函”相关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无需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
二、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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