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并查阅。 *、修改章节: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工程进度款 原文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设计费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设计费暂定价(设计中标价)**%的费用作为设计预付款;第二次支付: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备案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设计中标价)**%的费用;第三次支付: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设计中标价)**%的费用;第四次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剩余设计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按照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价为计算基数/建安概算总投资(*****.******万元)*设计中标价后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建安施工金额(建安中标价)的**%作为工程施工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核定,承包人在每月**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发包人在次月**日前以按图施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建安中标价/建安概算总投资(*****.******万元)计算价款,按**%进行拨付(财评清单单价未下达前,暂按投标暂定价**%进行拨付)要求计算出清单单价再乘以投标下浮比例后确定综合单价);项目颁发交工证书后,并经审计结算(审计结算价单价按照财评评审控制价*建安中标价/建安概算总投资(*****.******万元))后**天内支付至审计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设计费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设计费暂定价(设计中标价)**%的费用作为设计预付款;第二次支付: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备案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设计中标价)**%的费用;第三次支付: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设计中标价)**%的费用;第四次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剩余设计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按照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价为计算基数/建安概算总投资(*****.*****万元)*设计中标价后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建安施工金额(建安中标价)的**%作为工程施工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核定,承包人在每月**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发包人在次月**日前以按图施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造价*建安中标价/建安概算总投资(*****.*****万元)计算价款,按**%进行拨付(财评清单单价未下达前,暂按投标暂定价**%进行拨付);项目颁发交工证书后,并经审计结算(审计结算价单价按照财评评审控制价*建安中标价/建安概算总投资(*****.*****万元))后**天内支付至审计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的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有误,现将修改后的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资料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公正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