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小桥春野文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惠安小桥春野文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现将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综合实力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三年度内(****年,****年,****年)承接过的项目,任一年度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分,满分*.*分。”修改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单位)在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年第一季度得分**.*%,满分*.*分。
注: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年第一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得分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分确定。计算分数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综合实力中“省级优质工程奖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年**月**日**时**分。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至:****年**月**日**时**分前到账。
五、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二)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