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郊区乡喀拉墩村、九家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企业:额敏县郊区乡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代理招标的项目额敏县郊区乡喀拉墩村、九家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有需要澄清事项,现对本项目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
*、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开标时间进行变更,并对投标文件组成设置进行细化完善。
变更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适应,其后果自行承担,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额敏县郊区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额敏县郊区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龙海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民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额敏县阿尔夏特路志合综合楼*楼 联 系 人:
赵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