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配电房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其他电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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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江海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麦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MSJ-****-***
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配电房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配电房备用电源采购项目”共*家响应供应商:广东明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江门龙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伟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大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三家响应供应商:广东明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江门龙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伟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即三家响应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的“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中的“响应文件不存在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有效合格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号
联系方式:麦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号*楼
联系方式:林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