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黄陵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和《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号*** |
*,***,***.**元 |
合同包*(《黄陵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和《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报告》编制):
服务类(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黄陵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和《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报告》编制 |
主要内容完成《黄陵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和《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报告》编制 |
*.完成《黄陵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暨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报告》; *.完成《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总结报告》; *.完成《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支撑材料》; *.项目成果在纸质版外,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稿各五套,电子稿须以优盘为存储介质;电子稿的文件格式必须满足使用要求:文本电子稿须提供Doc及PDF格式,设计手册电子稿须提供矢量文件格式、图片文件格式及相关字库; *.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完成后知识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所提供的成果不得有任何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之处,如有上述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完成服务成果。 |
合格 |
*,***,***.** |
南振宝、崔旭东、刘杰、康亚莉、李新龙(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发出中标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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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黄陵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和《黄陵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报告》编制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黄陵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黄陵县高阳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改霞
电话:***********
****年*月**日
附件: *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定稿)黄陵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规划编制服务项目.pdf
附件: *包中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