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地址:滦州市行政审批局(滦州市惠民西道*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公示日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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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金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滦县金和建材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榛子镇杏山村东 |
河北新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报告表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