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广东省 | 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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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年**月**日,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兴一路** 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北纬**°**′*.***″)。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年产铜饰品***吨,主要设备为铸铜熔炉*台、打料机*台等。项目劳动定员总数为**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天,每天*班,每班*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年*月委托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号。

****年**月,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完成“三同时”建设,委托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污染源监测,监测单位出具了《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

在此基础上,展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项目在调试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月)及《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号)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本期验收项目主要未上的设备名称及数量,其中未上铸铜熔炉(***kg)*台。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水喷淋废水:项目熔化、浇注、脱模工序颗粒物采用“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淋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因自然蒸发等因素造成损耗,需补充新鲜的自来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定期捞渣。

冷却用水:项目铸铜熔炉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共有员工**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部分:生活》(DB**/T****.*-****)表A.*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用水定额(先进值):**m*/(人·a),则项目员工生活总用水量为***t/a 。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mg/L)、BOD*(***mg/L)、SS(***mg/L)、NH*-N(**mg/L)、TP(*mg/L)、LAS(**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长安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熔化、浇注、脱模工序:项目设置集气罩对熔化、浇注、脱模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收集的颗粒物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金属熔炼(化)、浇注、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内,为确保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昼夜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厂界外*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厂房外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下述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独立车间内,并远离敏感点。

*、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

*、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各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绿化降噪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项目共有员工**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公斤/人•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吨/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铜渣、废石膏及水喷淋废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桶、废机油,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监测了以下污染源:

● DA***熔化、浇注、脱模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颗粒物。

●熔化、浇注、脱模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产生颗粒物。

●生活污水。

● 生产噪声。

*、达标情况:

(一)熔化、浇注、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和“浇注、浇注区”、“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标准。

(二)熔化、浇注、脱模工序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表*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表*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B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

(四)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故项目无需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

*、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设立废水、废气、噪声在线检测设备。故项目不设专门的监测设备,由项目建设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其他

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厂区内进行了种植绿化,防止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讨论,针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以下验收意见:

*、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规划阶段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拟设的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详见:《东莞市柏事特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报告编号:YQH*********)】,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

*、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保治理措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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