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2022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谈/磋商公告 广东省 | 梅州市 | 蕉岭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06
项目编号:441427-2023-00813
预算金额:175.15355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开标时间:2023-09-19
项目名称:蕉岭县2022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
联系方式
0753********
联系人:未*
单位: 蕉岭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招标人
0753********
联系人:未*
单位: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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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
品目

采购单位 蕉岭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行政区域 蕉岭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号志昌大厦*楼A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婷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蕉岭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府前路*号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号志昌大厦*楼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磋商文件(**********).zip
附件* 设计图纸、清单预算书-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rar
附件* 代理委托协议-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pdf

项目概况

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建筑工程 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蕉岭县****年度第七八九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清杂平整工程(蕉华北部园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在本单位缴交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 ,下午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号志昌大厦*楼A区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号志昌大厦*楼A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府前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号志昌大厦*楼A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婷

电  话:****-*******

广东珩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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