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58号“金城大厦”1单元7楼3号住宅用房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乐山市
发布时间:01月25日
项目编号:GR2025SC1000477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58号金城大厦”1单元7楼3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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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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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R****SC*******
项目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号“金城大厦”*单元*楼*号住宅用房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二、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日内,转让方进行标的移交,标的移交完毕之日起的资产毁损、灭失及安全事故等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其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三、涉及标的的过户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过户手续应于标的移交完毕次日起**日内完成。如需要办理两次过户手续的,则过户期限应延长至标的移交完毕次日起***日内完成。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移交标的实物和有关权证资料超过**日的,交易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转让方收回标的并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并补偿受让方已向交易机构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四、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转让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数量、现状等。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五、其他事项详见附件《交易合同》(样本)。六、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按规定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七、本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内容,均为本次交易的文件组成部分。八、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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