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玄武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JSZC-******-SCJS-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CJS-C****-****
项目名称:****年玄武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本次采购分为*个标段:标段一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标段三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磋商小组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磋商,但同一供应商最多成交一个标段。已经成交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人。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个月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过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必须对分包项目全覆盖(提供有效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近两年涉及分包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未出现不满意结果,提供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号C栋**F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报价响应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鹏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