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眼科玻切机、激光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三年
最高限价:******元/三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需求:本项目采购眼科玻切机、激光机的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用 *+*+* 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经业主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第二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三年类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