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法院采购业务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省 | 廊坊市
发布时间:03月05日
招标单位:霸州市人民法院
预算金额:3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17
项目名称:霸州市人民法院采购业务安保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316********
联系人:王**
招标人
1520*******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人民法院采购业务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BZBH-****-ZX***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益津北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霸州市博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裕华街道办事处泰安社区金康西道联通大厦南门正对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业务安保服务为在审判楼内开展登记安检、巡逻、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人民法院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最高限价**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正本或副本)*、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金帝嘉苑小区底商*-*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磋商截止时间:****年**月**日**:**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评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金帝嘉苑小区底商*-*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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