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寺至东津农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K0000~K1500)(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838001)更正公告(二)
澄清/答疑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0月16日
联系方式
0775********
联系人:王*
单位: 贵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0775*********
联系人:凌*
单位: 广西宝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甘寺至东津农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K*+***~K*+***)已于****年***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因素中 技术能力“*.拟投入人员(满分 * 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执证上岗情况,满足最低要求的得 * 分,优于施工需要,并有一定储备加 *-* 分。(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单位**** 年 *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达到月份要求的新聘用人员社保以实际入职时间缴纳,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现更正为“*.拟投入人员(满分 * 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执证上岗情况,满足最低要求的得* 分,优于施工需要,并有一定储备加 *-* 分。(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单位**** 年 *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达到月份要求的新聘用人员社保以实际入职时间缴纳,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标 人: 贵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宝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贵港市金田路市交通运输局**楼   地    址: 贵港市港北区中央花园*楼***  

    编:  ******                               邮    编:   ******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凌工            

    话: ****-*******                            电    话:  ****-*******   

****   **    **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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