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西安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号莱普敦*栋*楼***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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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咨询服务 | *(项) | ¥***,***.** | ¥***,***.** | (一)日常法律顾问费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元**月*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年度服务月数)元。(二)代理费*、实行计件服务的项目:项目每年预算费用扣除日常法律顾问费后为计件服务支付上限,计件代理费据实结算,超过支付上限的以支付上限为准,没有超过支付上限的,以实际结算费用为准。(*)代理行政复议 **** 元/件。(*)代理行政诉讼****元/件(每阶段)(*)代理非诉案件强制执行 **** 元/件。(*)代理民事诉讼最终结算金额=推荐标准*(*-*%))。(*)执法办案导则*****元(跟据新的法律、法规对导则内容进行调整)。*.因乙方原因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甲方不支付该项服务费用。(三)甲方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一季度上述两项费用(第四季度费用按甲方办理结算通知为准)。支付顾问费乙方应提供顾问服务清单,并经甲方认可;支付代理费按季据实结算。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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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合同附件:
法律顾问合同(善嘉****年).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