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其它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于洪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11-17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250
中标金额:50.78万元
项目名称: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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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首次公告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乐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迎宾路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弘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路官一街**号***室、***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马三家街道、沙岭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悦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号社区活动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社工总站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利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皇姑区北四台子村万福小区*号楼*-*-*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C******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日内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日内逐项开展工作

服务标准:采购人指定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迎宾路街道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C******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每个社工站须配备*名及以上驻站社工,年龄**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或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或学历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 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文具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机构承担。

服务时间:街道社会工作站开放时间由街道统一安排执行。

服务标准:(*)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份,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困难群体建档率达***%。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人包括*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次,结案不低于*个。 (*)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次。 (*)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人。 (*)积极开展五社联,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同时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人/街道,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个。 (*)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马三家街道、沙岭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第***包组(C******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份,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困难群体建档率达***%。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人包括*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次,结案不低于*个。 (*)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次。 (*)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人。 (*)积极开展五社联,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同时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人/街道,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个。 (*)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日内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日内逐项开展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社工总站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C******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在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迎宾路街道、马三家街道、沙岭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具体为民政局指定地点开展专业社工站督导服务。

服务要求:于洪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日内完成社工总站的建站工作,并对社工站进行建站指导

服务标准:验收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标准为合格。 组织验收主体: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督导、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照琴、杜旭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迎宾路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马三家街道、沙岭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社工总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号唐轩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杨晨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于洪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于洪社工站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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