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单位:华舟海洋 | 项目编号:HZ-****-QT-FGCFW-*** |
项目名称 | ****年华舟海洋船舶污油水接收服务采购计划 | ||
项目编号 | HZ-****-QT-FGCFW-*** | ||
征集开始时间 | ****-**-** **:** | 征集结束时间 | ****-**-** **:** |
预计采购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华舟海洋 | 联系人 | 赖青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我司港作拖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污油和舱底水,按海事要求,每年需不定期排放,并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接收艘次约每年**艘,每艘次接收量约*立方米(含污油和舱底水),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一旦确定中标单位和费率,将签署年度框架服务协议。因不能确定具体的接收量及艘次,故采用报价清单比价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在深圳交通运输局有港口服务单位备案。*、具有接收船舶污油水的油船。*、没有因违规而被政府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截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或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记录或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营业执照。*、港口服务单位备案表。*、船舶产权证明或租船凭证。 | ||
报价要求 | *、预计接收**艘次/年,每艘次大约*立方污油水,最终以实际接收为准; *、接收地点为大鹏湾水域; *、所有的接收手续由接收单位或船舶向海事局等相关单位申报,拖轮提供配合服务; *、接收完后提供符合海事局等相关单位的接收证明等文件; *、该报价含税等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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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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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