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本项目的*套房产按现状整体转让,若产生溢价,按每套房产转让价格的比例进行分配。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标的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交易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自身条件。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标的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转让标的未抵押,产权清晰,按现状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标的质量、用途、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成交价格不因标的质量、用途、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和了解购房、学位等政策及使用情况,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学位及使用等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如遇公告面积、用途、租约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和相关政策情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办理标的权属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标的已出租,受让方应按规定承继租约。转让方按交易合同的约定和现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不负责清退租户,由受让方自行根据需要清场。
**.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标的过户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标的过户手续之前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享有,办理完成标的过户手续之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享有,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完成标的租赁合同的换签手续。
**.标的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负责结清相应费用。标的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日后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及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不承担上述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交易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支付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转让底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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