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提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 “ 浦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提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E******************* 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程序的*.*.*说明及要求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叁级。(“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现修改为: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壹级。(“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npztb/) 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