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A-重*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年市级统筹“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承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东师学思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金宝街***号,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室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柒万伍仟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 年市级统筹“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承训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年)的通知》(皖教师〔****〕*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 年“国培计划”市级统筹和县级自主实施项目的通知》(皖教秘****〕*** 号)有关要求,聚焦教师核心素养提升,强化成果导向,依据农村骨干教师特点与需求,实施好骨干教师培训,着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水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宿州市 **** 年市级统筹“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训服务。 服务要求:*.培训项目:宿州市 **** 年市级统筹“农村地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训服务项目 *.培训对象:小学、初中语文教师,共计 ** 人。 *.培训时长:项目培养期 * 年,每年集中深度研修不少于 ** 天,其中跟岗研修不少于 ** 天。 *.培训方式:第一年按照“破瓶颈、树风格”要求强化深度学习和实践改进,第二年按照“产成果、善引领”要求强化成果转化、示范引领,实施四阶段递进式、一体化培养,混合式研修。 *.结业考核 培养对象在培训期间,需要完成以下成果方可结业: (*)必选成果* 项 *)课题研究。*)个人专业发展报告。*)教研论文、课例或案例等发表(县级及以上获奖)。*)培训讲座。 (*)以下成果自选 * 项 *)专著;*)教师培训课程及市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案例;*)学术报告;*)团队建设;*)教育帮扶。 *.培训地点:本地+异地(江浙沪等教育发达地区)。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服务培训期*年,第二年度培训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广前(组长),谢峰,张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鑫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宿州市??桥区浍水东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省鑫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峰、闫萍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