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共事务中心租赁****年第二季度工作用车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细内容: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为确保街道办业务有序开展,我中心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车辆情况、综合实力等因素,拟择优选定*家供应商提供租赁工作用车服务,租赁*台工作用车服务,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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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 |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地址:光明区雪仙丽工业园 联系人:李新红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