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办公室OA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变更

变更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东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01-23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6812号
开标时间:2018-02-09
项目名称: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办公室OA办公系统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4388****
联系人:郭*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办公室OA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办公室OA办公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方式: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的 “供应商投标资格”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此次招标OA软件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制作、销售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 东河区党政大楼
联系人: 郭琳
联系电话: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
联系人: 韩静茹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最新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7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