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昭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昭觉东方中恒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