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江西晟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Z-20230110)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江西省 | 南昌市 | 青山湖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5-08
项目编号:JXSZ-20230110
项目名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791*********
联系人:未*
单位: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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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昌市本级]江西晟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Z-********)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江西晟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Z-********)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SZ-********)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活动于****年*月*日**点**(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号)四楼第二开标室进行,经评审小组评定及采购人确定江西金福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年*月**日发布结果公示,****年*月**日收到江西金福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弃标函》(后附弃标函),放弃该项目中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研究,采购人决定确定按照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推荐的第二候选人江西欧兀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晟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世贸路***号金久大厦A栋**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坤

电话:***********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元


标段编号:JXSZ-********
评委姓名:刘晓华,陆翠华,严旦旦,陈先忠,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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