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号 供应商(乙方):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号***、***、***、***、***、***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物业管理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玖拾万伍仟伍佰肆拾陆元陆角柒分/年(小写******.**元/年,每月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肆佰陆拾贰元贰角贰分/月(小写*****.**元/月)。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该费用已包含因履行本合同而需支付的各项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和风险。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 二、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一)综合管理
(二)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四)保安服务
总人数配备不得低于**人,各岗位人员分布可由中标企业根据岗位要求自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总人数要求。 *、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 *、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业主)。 *、知识与能力并重,有一定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及相应岗位的技能:经理要求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行政机关物业服务经验。 *、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进场后,人员配置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可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总人员标准。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其他要求(一)物业服务有关事项说明 *、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服务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招标人就长沙海关缉私局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该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终止。 *、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招标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全国物业服务示范大厦》评分标准**分以上,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设定有关要求。招标人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人免费使用,装修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交给中标人,合同终止后**天内交回招标人。招标人不负责提供中标人员工食宿及场所,中标人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等小型维修项目和供电、供水、空调设备、供热水系统(含锅炉、管网系统)等日常维修费用单项工程,单个元器件在***元以下的(含***元)均由中标人承担。设备设施和房屋本体的中、大维修,更新改造等由招标人负责。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设备设施,中标后必须实施到位,其中设备视为投标单位的投资,可按相关设备折旧规定计提折旧费用列入成本。 *、根据业主需求,中标人应积极为招标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招标人(业主)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招标人(业主)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负责。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除对物业服务费用组成要求进行报价外,还要根据对各品目所列出的管理项目和服务要求分明细报价(如:人工成本、安保费用、绿化费用、保洁费用、管理佣金、税率、杂费等)。 **、专业石材养护、白蚁防治、道闸维护、监控设备专业维护、消防系统专业维护、会议智能系统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甲方确有需要委托给乙方时,乙方不得拒绝,费用另行协商。 **、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招标人将根据各品目的实际情况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物业监管考评办法》。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各品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分别到各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若还有疑问或对招标文件所列内容有不同理解的,招标人将集中在网上答疑。 **、采购人已设计、规划的,在招标文件中尚未列出的配套设备、设施、建筑物以及园林绿化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物业服务档案 中标人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严密保管好,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设备设施及园林绿化等全部档案资料、相关信息及属于招标人的办公用品和生产、维修等工具。 因中标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中标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年**月服务费。 收款账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大厦支行(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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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地点长沙海关缉私局办公区(原长沙检验检疫局办公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每个月月底简易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为招标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全国物业服务示范大厦》评分标准**分以上,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即本合同设定有关要求。甲方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履约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部门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转让该知识产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审核确定乙方制定项目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因考核实施细则需结合实际进行更改完善时,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装修、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该用房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交回甲方。 *、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擅自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资料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予以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后勤处,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方案、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按物业服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品目的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对甲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相关部门处理。 *、乙方工作人员总人数配备(包括项目经理、队长、安管员、机电配电值班、维修人员、保洁人员、会议服务人员、绿化人员)不得低于**人,乙方可根据岗位要求自行调整人员分布。乙方对员工的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乙方管理有关规定及甲方书面明确的具体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岗位所需证件,有关证件复印件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及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乙方人员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提供相关保险购买证明给甲方备案。 *、乙方应保证不因公司内部的劳动纠纷或与第三方的其他纠纷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乙方及其雇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有关信息资料、物业服务档案等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客户信息等,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任何原因而失效。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及资料完整齐全。移交标准和程序应符合甲方提供的详细清单和要求。 **、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 十、违约责任*.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乙方未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或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经甲方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后,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日万分之一点五的违约金。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一点五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或使用人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壹个月内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作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证明。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完成所有资产和资料的交接,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对交接情况进行审计。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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