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某文化旅游平台开发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浙江省
发布时间:16小时前
联系方式
178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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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某文化旅游平台开发项目(第二次)于********日开选,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徐天禧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com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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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某文化旅游平台开发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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