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 ||
品目 | 其他电子工程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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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如皋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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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A***-*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通如皋经济开发区时代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如皋市大司马路*号如园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吉琴 |
项目概况 开发区*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JSZC-******-NTWY-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WY-C****-****
项目名称:开发区*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含暂列金*万元)
采购需求:
开发区对经武路与里庄路交叉路口、万寿北路起凤路口、惠民路鹿门路口、仙鹤路正通路口、起凤路鹿门路口等*处市政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资格要求其他资料(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 ,须是响应供应商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A***-*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如园商务大厦**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通过线上办理,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html。
(*)使用谷歌浏览器。
(*)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操作系统至少win*以上,建议使用win**操作系统。
(*)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M。
*.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磋商,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琴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