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江檀溪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 的委托,就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文洛型玻璃)智能温室大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ZGXPJFZF*******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玻璃)智能温室大棚建筑面积约****.*m*(含控制室**m*),栋宽*.*米(*.****)、柱间距*米(***),包括大棚基础及主体结构、湿帘/风机降温系统、肥水一体化系统(不含土壤墒情检测设备)、室外集成一体化气象站、场内照明系统、场外供配电、引水等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 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时 ** 分止 (节假日除外) ;
*.发售方式:供应商将规定的“文件获取申请函”发至指定邮箱(*********@qq.com),待供应商付款后,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 文件售价:*** 元/本,售后不退。注: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二楼开标室(地点),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在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二楼开标室(地点)开标,投标人代表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法人携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八、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浦江檀溪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檀溪镇檀溪西路*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西山北路 ***-** 号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 ****-********
附件信息:
(仅浏览用)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 玻璃)智能温室大棚.pdf
*.* M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png
***.* KB
文件获取函 .docx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