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塘前乡)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一、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更改为: ****年**月**日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其余时间均做相应调整修改。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连城县塘前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新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