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苑三期、东升苑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01月28日
预算金额:121.721236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项目名称:龙井苑三期、东升苑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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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K

项目名称:龙井苑三期、东升苑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本项目设有最高综合单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总控制价及以下各项最高综合单价:

①东升苑、龙井苑三期已安置住宅物业服务费为:*.**元/月•㎡;

②东升苑、龙井苑三期已安置商业物业服务费为:*.**元/月•㎡;

③东升苑未安置住宅及商业物业服务费为:*.*元/月•㎡;

④龙井苑三期未安置住宅及商业物业服务费为:*.*元/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业主委员会成立止。如果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成立,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泾县范围内的物业企业或在泾县有物业服务项目的外地物业企业或在泾县设有分公司的外地物业企业,均须提供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其他外地物业企业提供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业绩。业绩需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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