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兴隆镇冠汝安置区道路硬化项目,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冠汝安置区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兴隆镇
联系方式:***********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建设内容:陈家湾硬化道路长***米、宽*米、厚**公分,铺设路沿***米,排污管道***米,检查井**个,路基处理***米;修复安置区连接线公路,路基换填***立方米,落水井一座,管涵**米,硬化道路长**米、宽*.*米、厚**公分,混凝土及浆砌石挡墙****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
*.建设工期:***日历天。
*.项目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省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众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壹仟壹佰零柒元陆角(¥***.*****万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南角**号乐天商务大厦一单元**层*-****
联系人:安思岚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徐建国 李家国 方春明 任玉森 张政
八、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