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海南)龙沐湾八爪鱼酒店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于****年**月*日顺利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出资人对《国信(海南)龙沐湾八爪鱼酒店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与出资人组进行了协商。截至****年*月**日,出资人组再次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至此,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国信(海南)龙沐湾八爪鱼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