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计算中心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广东省 | 中山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25日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21180762-00208257
招标单位:上海商学院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计算中心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21-********
联系人:未*
单位: 上海商学院
招标人
6209****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计算中心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由原来的“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更正为:“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商学院

地 址:中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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