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建设单位: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江安县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总 投 资:*****.**万元
(*)项目概况:新建设一套年产**万吨硫磺制酸装置,总占地面积***.*亩,包括硫磺储存、熔硫、转化余热回收、余热热压发电、干吸、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硫酸储存等主体装置,并配套循环水站、纯水站、供配电系统、自控仪表等公辅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四街***号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邮箱:********@***.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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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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