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单位: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NF**-****-XM**-FGCFW-*** |
项目名称 | 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NF**-****-XM**-FGCFW-*** | ||
征集开始时间 | ****-**-** **:** | 征集结束时间 | ****-**-** **:** |
预计采购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芳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检查表》等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指导,对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并形成隐患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进行服务情况反馈,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对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服务时间及频次:检查*天,复查*天,共计*天。 *、服务资质及团队要求: (*)服务单位应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应包括石油加工业。同时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经验。 (*)项目组长需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有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从业经验。工作组需配备至少*名专家(其中至少*名专家为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和*名工作人员,专家应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包括总图设计、安全管理、工艺、设备、仪表和应急(消防)等领域专业。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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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应征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应征人应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石油加工业。 *、应征人*年内至少具有*项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业绩;*年内至少具有*项石油化工行业隐患排查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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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应征人须提交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应征人*年内至少*项省级及以上应急厅危化品重点县指导服务业绩;*年内至少*项石油化工行业隐患排查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 *、光汇油品储运(舟山)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服务项目报价单(按附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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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报价需包括培训费、服务费、专家费、差旅费、餐费、税金、利润等所有一切风险费用总和,直至隐患排查服务全部完成的所有费用。 *、所有资料在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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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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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