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陇县柴井、度门等*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五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柴井、度门等*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对部分参数进行调整,因内容太多显示不全,具体详见附件和重新上传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地址: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五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