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助性工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
“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人员配备方案、培训方案”具体标准和要求中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描述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完全适用于本项目、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
现更正为: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
“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人员配备方案、培训方案”具体标准和要求中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错误,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