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阳光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业路***号-*层 | *,***,***.**元 |
合同包*:
货物类(川阳光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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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明设备 | 映秀镇市政设施提升项目 | 好科莱等 | HAOKELAI-XTD-**WA等 | *(批) | *,***,***.** | *,***,***.** |
付华东、钟芳明、白颍(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汶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汶川县映秀镇政务中心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路*号*层*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