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溪县建屏花苑安置房信息化项目(智能安防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金购****F*********
金溪县建屏花苑安置房信息化项目(智能安防工程)
*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全部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供应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