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旗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部署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要求,现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望社会各界给予广泛监督。
项目名称: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
实施地址:洪格尔苏木巴彦洪格尔嘎查、乌尼日勒图嘎查、新阿米都日勒嘎查、舒日昌图嘎查。
建设内容:采购新能源供电设备**套,推进牧区光伏清洁能源建设,有效解决牧区供电问题,进一步提升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兴边富民”和牧区振兴步伐。
资金来源:****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及牧户自筹。
投资规模: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其中专项资金***万元,牧户自筹款**万元。
实施期限:****年**月底之前竣工。
绩效目标: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牧民生产生活支出,带动脱贫人口及低收入牧户持续增收,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地防止嘎查牧民返贫复贫,为牧区经济多元化发展创造条件。
实施单位: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宝乐日玛
受益对象:直接受益对象**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户*人。
公示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共计**天。
监督受理办公室: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人民政府
地址: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政府办公楼一楼
监督电话: ****-*******/*****
邮箱地址:honggeersumu@***.com。
附件:《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