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转让;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号枫林苑*-*栋*-*号房产*、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签署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已充分清楚、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所提供的必要协助下办理完成本次标的房产过户变更手续;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承诺按照合同成交额的**%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同意本次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其它违反保证金扣除条款情形的。
*、本次标的房产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确认单为准)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本次标的房产交付给受让方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在联交所备存的《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