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E*******************)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原开标时间不要变,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