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广州等疫苗航空货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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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均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参加本项目。